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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湖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

发表时间:2018-02-13 11:34:36 作者:天光村 点击量:

         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要求,为推进我县扫黑除恶工作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,社会安定有序,实现长治久安,决定在太湖县公安局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中心。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对象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,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,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

       一、举报对象

1、农村地区依仗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的村霸、乡霸;采取贿赂、暴力、欺骗、威胁等手段,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、精准扶贫等政策实施的黑恶势力;以各种名义,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中煽动村民闹事、组织策划非法上访的黑恶势力;

2、为达到非法目的,蛊惑、煽动上访人员采取不正当的闹访、串访行为,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;

3、组织操纵“黄、赌、毒”非法活动,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,以及包庇、纵容其违法犯罪活动,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国家工作人员;

4、在农贸等各类市场中,强占摊位、欺行霸市、强卖强买、敲诈勒索、聚众滋事、恶意垄断、强行收取保护费的行霸、市霸;

5、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、强立债权、恶意竞标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垄断经营、收取“保护费”、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;

6、非法高利放贷;采取威胁恐吓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等方式暴力讨债;插手民间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、地下出警队、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;

7、以强揽工程、强迫交易、暴力威胁等手段“吃拿卡要”,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;

8、对砂石等矿产自然资源进行有组织的非法掠夺、私挖滥釆,并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;

9、长期拉帮结派、打架斗殴、无事生非、强拿硬要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,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;

10、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。

二、举报方式

1、举报电话:110或0556-5124039。

2、举报电子邮箱:1436165146@qq.com。

3、举报信件:太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机动中队

地址:太湖县晋熙镇高坦路566号,邮编:246400。

4、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。
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,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,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给予奖励。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,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。


太湖县公安局

 

2018年2月5日